培训面向全国招生:北京、天津、重庆、河北、内蒙古、山西、山东、江西、四川、陕西、甘肃、辽宁、吉林、河南、安徽、福建、贵州、云南、浙江、江苏、湖北、湖南、海南等各省市。
根据全国相关文件统一规定,食品检验员必须持有职业资格证书才能上岗。尚未取得资格证书的食品检验人员,均须参加培训,经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考试合格后,获得由全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食品检验员职业资格证书”、方可持证上岗。
1.就业方向
面向酒店、食品厂、工商行政管理、商检、海关部门、食品质量监督等全国机构,从事食品品质控制与检测、食品安全监控等工作。
2.培训对象
各食品生产企业从事粮油及制品检验(化验)人员;乳及乳制品检验(化验)人员;肉蛋及制品检验(化验)人员;白酒、果酒、黄酒检验(化验)人员;饮料检验(化验)人员;啤酒检验(化验)人员;糕点、糖果检验(化验)人员;罐头食品检验(化验)人员;调味品、酱货、腌制品检验(化验)人员;水产制品检验(化验)人员;茶叶制品检验(化验)人员;以及从事食品添加剂及食品内包装材料等岗位,用抽样检查方式对各类食品的成分及卫生、毒性等指标进行测试检验的人员。在校大学生和教师等相关人员。
3.发证机构
由全国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鉴定合格后,颁发全国《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全国通用,上岗有效,出国公证有效,评定职称的有效证书,并实行统一编号、登记管理和网上查询。
报名费用
中级食品检验工:1100元 高级食品检验工:1300元
报名材料
1、填写《全国职业资格培训报名表》
2、提供学历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3、两寸免冠照片5张
考试合格由全国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鉴定合格后,颁发全国《职业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