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引资在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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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2010-09-15 2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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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中国对外招商引资的客观基础也在于开放型经济的客观要求。从历史上看,闭关自守的结果只能是使经济变得越来越落后。在19世纪中叶以后,当国际分工已经形成,资本的国际流动已成趋势的时候,腐败的清政府仍然坚持闭关自守的政策,使得国力贫弱,国家、民族处于被动挨打的境地。

 

  新中国成立以后,即使由于国际上敌对势力的刻意封锁,我国也仍然存在着一些招商引资方面的对外交往。

  在50年代,我国通过政府贷款的方式引进外资。1950年2月我国政府同原苏联政府签订协议,原苏联政府向我国提供7.4亿旧卢布年利率为2.5%的长期贷款。这笔贷款主要用于我国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的重要建设项目。这期间,我国从原苏联进口了56项技术设备,配合国内的建设项目,打下了我国工业化的初步基础。

  50年代,我国主要通过卖方信贷方式引进外资,主要用于从日本进口维尼龙成套设备,以及四川泸州化肥厂、太原钢厂、四川长城钢厂、兰州化工厂等部分设备的投资。

  1972年~1977年,我国通过卖方信贷方式引进外资,主要用于从日本、西欧进口大批成套设备和技术,其中包括13套大型化肥成套设备、4套大型化纤成套设备、武汉1.7米轧机,以及北京燕山化工厂和吉林化工厂的部分成套设备等。

  1978年,我国以现汇支出的形式签订了22个引进项目,引进成套设备和技术达78亿美元。后来,执行中由于超过国力,现汇支出困难,经中央批准,通过中国银行借用外资现汇75亿美元来支持22个项目的建设。

  我国招商引资工作的真正起步是1978年以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后,我国政府把对外开放确立为基本国策,其宗旨是:积极发展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交流和贸易往来,吸收利用外国资金和先进技术,发展生产力,加速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吸收外商投资是我国对外开放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从此,招商引资工作被提上了重要的议事日程。

  1979年7月,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1979年~1980年,中央先后批准广东、福建两省在对外经济活动中实行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并在深圳、珠海、汕头、厦门因地试办经济特区,特区内对外商投资实行一些特殊优惠政策。在开放之初,由于招商引资工作刚刚起步,缺乏经验,立法还很不完善,外商来华投资顾虑较多,因此,吸引外资数量不多。

  1983年5月,国务院召开了第一次全国利用外资工作会议,总结了对外开放以来利用外资的初步经验,统一了认识,进一步放宽了吸引外资的政策。1984年和1985年,国务院先后决定进一步开放上海、天津、大连、青岛、广州等14个沿海港口城市,将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闽南厦(门)、漳(州)、泉(州)三角地区开辟为沿海经济开放区,对这些城市和地区在利用外资方面实行优惠政策,同时采取了扩大地方外商投资审批权限等一系列措施,并逐步完善立法。这些举措初步;改善了我国的投资环境,发挥了各地利用外资的积极性,吸引外资开始加快。1979年~1986年间,全国合同利用外资额191.8亿美元,年均27.4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65.9亿美元,年均9.4亿美元。

  1986年10月,国务院颁布了《关于鼓励外商投资的规定》及若干实施办法,对改善外商投资企业的生产经营条件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为了鼓励外商投资举办产品出口企业和先进技术企业,该规定对两类企业给予了更为优惠的待遇。为改善外商投资的产业结构,1987年12月,国家有关部门制定了指导吸引外商投资方向的有关规定。1988年,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将沿海经济开放区扩展到北方沿海的辽东半岛、山东半岛及其他沿海地区的一些市、县,批准海南建省和设立海南经济特区。1990年决定开发和开放上海浦东新区。这些规定和举措使吸引外资的环境得到了进一步的改善,外商投资有了较快的发展。1987年~1991年,全国合同利用外资额331.6忆美元,年均66.3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额166.8亿美元,年均33.4亿美元。

  1992年初,邓小平同志南巡的重要谈话发表之后,对外开放出现了新的局面。国务院决定进一步开放6个沿江港口城市、13个内陆边境城市和18个内陆省会城市,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进对外开放,使我国的投资环境得到了很大的改善,引资工作在广度和深度上都有了新的大发展。1992年,合同引资额581.2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110.1亿美元。1993年,合同引资额1114.4亿美元,实际引资额275.2亿美元。1994年,合同引资额814.1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额达337.9亿美元。1995年,实际引资额达400亿美元。1996年,中国在所有发展中国家中吸引外资居首位,实际引资423亿美元,占流入东亚地区直接投资金额比重的69%,显示中国对全球投资者的吸引力相当巨大。 [Page]

  今天,外商在中国投资已呈现出一些新的趋势:外商投资总体水平、规模逐渐扩大外商投资形式由"二来一补"向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海上石油开发等多样化发展;外资项目由单独、单项投资向联合投资或地区配套投资开发转变;外商投资领域由一般加工、工业项目向第三产业领域发展;外商投资地区开始向内地延伸,形成了沿海、沿江、沿边和内陆地区多层次的新格局;外商投资者多国化,投资来源多元化;越来越多的跨国公司来华投资。

  但是,在出现上述新趋势的同时,我国的招商引资工作也面临着巨大的挑战。首先,国与国之间的竞争空前激烈。我国的许多周边国家,如马来西亚、泰国、印度、越南等,都以异常积极的态度制定超乎寻常的优惠政策去吸引外商投资。总体而言,尽管我国的巨大市场潜力仍然是吸引外资的一个主要优势,但是相对上述国家,我国在廉价劳动力、优惠政策、便宜地价等方面的优势正在逐渐丧失。其次,台资引进的难度加大。受各种因素影响,台湾当局近期对台资流向大陆采取了"急刹车"政策,严格控制投资额在3000万美元以上项目的审批,同时还采取措施压抑台商到大陆投资办厂的积极性。再次,国家利用外资政策的调整,部分优惠政策的取消,客观上有可能影响某些外资的进入。

  面对上述挑战,我们必须使招商引资工作上档次,构思新的招商思路、策略,寻求科学化的招商手段,建立高效的招商组织机构和高素质的招商队伍,从而使招商从一般性的项目招商转向以跨国公司项目、高新技术项目为主的招商;从重数量的招商转向重质量的招商;从零散式的招商转向系统化的招商;从地区倾斜式招商转向产业倾斜式招商;从被动式招商转向主动出击式招商;从以引进产业资本为主的招商转向引进产业和金融资本并重的招商。至于如何更有效地实现上述转变,使招商引资在中国更上一层楼,正是本书所要探讨的内容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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