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20%个税政策多数城市未明确具体实施时间

   2013-05-14 470
核心提示:在今年3月份国五条细则出台以后,除了北京市以外,有关二手房交易个税按个人所得的20%征收政策在国内多数城市中并未明确具体实施
 在今年3月份“国五条”细则出台以后,除了北京市以外,有关“二手房交易个税按个人所得的20%征收政策”在国内多数城市中并未明确具体实施时间,而且一直处于“悬空”状态。

房地产调控难度较大

业内人士认为,新一轮房地产的调控难度比较大,一方面不能放松政策导向,而另一方面,不解决股市等资本市场长期不景气的现状,不解决地方政府长期依赖土地财政的问题,很难厘清资本追逐利润所带来的住宅市场异化问题。

按照“国五条”的规定,“税务、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密切配合,对出售自有住房按规定应征收的个人所得税,通过税收征管、房屋登记等历史信息能核实房屋原值的,应依法严格按转让所得的20%计征”。

除北京以外 其他城市未明确时间

据了解,从3月底至今,北京、广州、深圳等35个城市先后发布了各自的实施细则。针对20%个税政策,除北京明确规定自4月1日起实施以外,绝大多数城市重申了国务院文件的要求,并未说明究竟何时开始实施,而合肥、南京、郑州等地则干脆连提也没有提及。

一位二手房中介负责人表示,我们办理的二手房交易,没有征收过20%的个税,个税依然按照房屋总价的1%或2%征收。而一位房地产企业部门负责人则表示, 此政策何时实施,目前没有明确的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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