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渠道应严厉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侵权职责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则,严查渠道上的假货、山寨货现象
从拼多多创始人言辞看,是明知渠道存在山寨货却无视知识产权法、商标法等法律法规,侵犯了其他厂商合法权益,应承当连带职责
近来,国家商场监督管理总局举行行政约谈会,要求拼多多渠道经营者严厉实行主体职责,加强对入驻渠道经营者及产品的管理和审阅,活跃合作各地各级商场监管部门查询查看,保护公平竞争秩序,真实做到为消费者谋福利。
依靠极致紧缩供应链,拼多多上的部分商家确实做到了便宜有好货。例如,河南中牟县农人张银杰种植的大蒜,虽然在拼多多上的价格很低,但订单量可达100万斤,并能把快递本钱紧缩到每斤0.7元,做到了薄利多销。同样的产品,他在淘宝则需求加价才干保本。
可是,拼多多上也充满着各种傍名牌的山寨货,这是不争的现实。就在拼多多上市后,创维首先发布公告,要求拼多多下架冒充自己品牌的产品,神话大王郑渊洁也在微博控诉拼多多销售自己的盗版书。网络上责备拼多多销售假货的声响此伏彼起。
跟着各类电商渠道从无到有、从弱到强,消费者现已很清楚一个“洁净”的电商渠道应该是什么姿态,关于拼多多上各种奇葩销售页面和购物阅历,消费者很自然地会得出一个结论——拼多多放纵了渠道上的山寨厂商。
值得注意的是,我国法律法规对电商渠道在打击假货方面应尽的职责有明确规则。“毫无疑问,电商渠道对售出的山寨货、冒充货应承当监管职责。”我国财务科学研究院应用经济学博士后盘和林以为,行将公布的《电子商务法》草案中增设了电商渠道打假职责,规则电商渠道与渠道内经营者承当连带职责。
盘和林表明,在《电子商务法》没有正式公布之前,电商渠道应严厉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侵权职责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则,严查渠道上的假货、山寨货现象。例如,展开必要的身份审阅,健全防控假货、山寨货的机制等。
同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更明确规则,“网络买卖渠道供给者明知或许应知销售者或效劳者使用其渠道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纳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销售者或效劳者承当连带职责”。
关于“明知或应知”,北京市高院发布的《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触及网络知识产权案子的审理指南》第二十六条对此有具体的规则:包含被控侵权买卖信息位于网站主页、栏目主页或许其他显着可见方位;权利人的告诉足以使渠道效劳商知道被控侵权买卖信息或许买卖行为通过其网络效劳传播或许施行;以显着不合理的价格出售或许供给闻名产品或许效劳等。
“从拼多多创始人的言辞来看,是明知渠道存在山寨货却无视知识产权法、商标法等法律法规,侵犯了其他厂商合法权益,应承当连带职责。”盘和林说。
约谈会上,国家商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监司负责人着重,拼多多要正确对待媒体监督和消费者投诉,正视问题,不以任何理由推卸职责、怂恿和支撑冒充侵权者,要活跃合作各地各级商场监管部门的查询查看,仔细查找本身存在的问题,实在承当渠道主体职责,举一反三,加强对渠道内刷单炒信等其他违法经营行为的自查自纠。这些都指向一条路途——拼多多有必要补上渠道职责这一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