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大家都把焦点放在了个税法二审上面,有一个重磅消息被忽视:民法典各分编草案提请审议,不再保留计划生育的有关内容。
据检察日报报道,今天下午,民法典各分编草案提请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民法典各分编草案中有关婚姻家庭编部分,与现行婚姻法、收养法相比,主要修改5方面:
1、修改患有疾病禁止结婚的相关内容,草案规定,一方患有严重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对方,不如实告知的,对方可以请求撤销该婚姻;
2、增加一项婚姻无效的情形,规定以伪造、编造、冒用证件等方式骗取结婚登记的婚姻无效;
3、草案新规定了一个月的离婚冷静期,在此期间,任何一方可以向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
4、草案增加了离婚损害赔偿的兜底条款;
5、 不再保留计划生育的有关内容。
什么是民法典? ▲▲▲
被称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的民法典,是民事权利的宣言书和保障书,如果说宪法重在限制公权力,那么民法典就重在保护私权利,几乎所有的民事活动大到合同签订、公司设立,小到缴纳物业费、离婚,都能在民法典中找到依据。
编纂民法典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重大立法任务。民法典分编的编纂并不是制定一部全新的法律,只是把现行的民事法律的规范进行一个科学的整理,它要不断的适应现在的情况对现行的法律进行修改和完善,也要回应一些社会关切的问题。
民法典的编纂步骤是怎样的? ▲▲▲
民法典将由总则编和各分编组成,目前考虑分为物权编、合同编、侵权责任编、婚姻家庭编和继承编等。编纂工作按照“两步走”的思路进行:
1、第一步先出台民法总则。民法总则已由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高票通过,并于2017年10月1日开始实施。
民法总则共11章206条,规定了民法的基本规定、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民事权利、民事法律行为、代理、民事责任、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等内容。
2、第二步编纂民法典各分编,适时出台民法典。草案分为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今天下午,民法典分编草案(草案)首次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草案初审时,将民法典各分编(草案)作为一个整体提出;之后,根据实际情况将草案各分编分拆几个单元分别进行若干次审议和修改完善;在拟提请全国人大会审议时,将之前已出台的民法总则、经过常委会审议和修改完善的民法典各分编草案合并为一部完整的民法典,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提请2020年3月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
我们关注的“计划生育”问题,即出自民法典分编草案中的“婚姻家庭编”部分,这也就意味着,如果顺利过审,我国最快可能在2020年3月全面放开计划生育。现在社会还在广泛讨论三胎会不会放开问题,如果计划生育取消,也就是说,今后生育自由,想生几个都行。
我国的计生政策始于1978年,当年计划生育政策正式写入宪法,“国家推行计划生育,使人口的增长同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适应”。
1980 年9月25日,《中共中央关于控制我国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指出:“为了争取在本世纪末把我国人口控制在十二亿以内,国务院已经向全国人民发出号召,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 在此之前,七十年代流行的计生口号是“一个太少,两个正好,三个多了”。
2013年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启动实施“单独二孩”政策。2013年12月28日,《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决议》由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单独二孩”政策正式实施。
2015年10月29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公报》中指出,“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
2016年1月1日,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和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施行了30多年的独生子女政策自此终止。
但全面二孩政策实施以来,人口增长情况低于预期。从全国情况看,1997年全国全年出生人口2038万人,出生率为16.57‰;而到2017年全面二孩政策时代,全年出生人口仅1723万人,出生率为12.43‰。2017年全国31个省份中,6个常住人口为负增长。其中,东北三省人口增长压力最大,增长率均为负数,为此多地出台了生育鼓励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