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逢演出旺季。随着演出市场的繁荣和互联网技术的普及与应用,演出票务经营模式愈发多样,二手票务平台成为重要的购票渠道。然而,虚假宣传、抬高票价等违法违规票务经营行为也时有发生,损害了消费者权益。对此,专家表示,应加强规范二手票务平台经营,使其有效促进演出市场消费和行业发展。
票价多变,服务参差不齐
二手票务平台即非官方票务交易平台。据了解,二手票务平台自称汇聚主办方、各级票务公司和个人闲置等票源,票品由卖家自行定价和供应,平台本身不对票品定价。
笔者浏览多个二手票务平台发现,票价有涨有落,热门演出多加价随意,并没有明显的规律可循。以2018德云社“师徒父子相声大典”演出为例,原价780元的票价格不变,但原价280元席位的票平台标价却高达980元。
再例如,安徽网友“亚亚”在某二手票务平台花1640元购入两张原价680元的歌星王力宏演唱会门票,刚付完款却发现票价降了300元。“本来就比其他平台贵,价格还说变就变,真令人生气。”该网友说。
尽管平台多写有“真票保障”“出票保障”的标语,很多人对此仍持怀疑态度。据消费者反映,有的平台售后服务差,存在购票后不发货、被临时退票、退票及更改手续繁琐、要用户承担退票费用等问题,不少人大老远请假到了现场才被告知无票,选择权和公平交易的权利受到损害。
与此同时,票务平台之间也存在“李鬼”冒充“李逵”的现象。
北京的小杨不愿加价购票,便在微博上发布了求票信息,不一会儿就有人自称大麦网工作人员,留言原价出票。类似的山寨账号在微博上十分常见,他们的名称和头像多打着官方平台的旗号,通过发布票务信息和主动给求票网友留言等方式,售卖虚假门票欺诈消费者。大麦网官方客服表示,目前大麦网没有开通微博个人售票的渠道,消费者在购买演出门票时应认准官方平台,不要通过私人渠道打款,以防上当受骗。
维权困难,无奈花钱买教训
河海大学法学院教授刘惠明表示,部分二手票务平台票源混乱,缺乏验票的环节和手段,或有职业“黄牛”参与其中。“部分平台的角色定位不清,是票务销售代理商,还是中介居间或卖家?其义务和责任界定不清。平台隐瞒票源信息,损害了用户的消费知情权。”刘惠明说。
北京德恒(宁波)律师事务所律师周世兴认为,除了利益驱动,监管治理措施难到位也是造成二手票务平台混乱的原因之一。这些问题涉及多个管理部门,涵盖多个不同的法律法规,平台、人员的流动性强,涉及人数众多且取证困难。
“目前对二手票务平台缺乏法律上的规制,消费者特别是在互联网环境下成长起来的年轻消费者风险意识较差,有些平台上的服务协议条款显失公平,且无特别提示和说明,往往被消费者忽略。”刘惠明说。由于网上交易的隐蔽性强,维权时往往存在证据固定难度大、确定违法侵权的主体难度大的问题,维权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
在浙江上学的小由是五月天的歌迷,没能抢到演唱会票的她参加了某二手票价平台开展的“分享砍价送门票”活动。“每天醒来就厚着脸皮求各路亲朋好友帮忙,眼看就要成功了,结果活动提前结束了。”她们向客服投诉,却被告知奖品有限,先到先得,可获赔20元或50元优惠券。“这不是虚假宣传吗?砍价需要填写手机号验证码并自动创建账号,白白贡献了一大波新用户。”她说。
像小由一样,很多消费者向客服申诉失败后多选择放弃,权当花钱买个教训。周世兴解释,“这种情况下的维权代价太大了,耗时耗力且缺乏相关法律法规的保障往往导致难以维权成功,最后只能不了了之。”
监管出手,市场有望更规范
日前,为加强营业性演出市场监管,文化和旅游部以社会关注度高、观众数量多的营业性演出为重点,严查严管演出内容和演出票务经营行为。
其中,检查重点就包括是否具有营业性演出票务经营资质、是否取得演出举办单位授权或委托、是否存在加价销售行为、是否为机构和个人倒卖门票提供服务等,并对2600余家网店进行专项清理。
刘惠明认为,除了加强对平台的监督、检查和处罚力度,工商、文化等相关部门还应出台二手票务平台设立、运营等的基本条件与规则,规范其经营活动,同时建立行业协会,制定行业规则,推行自我管理。完善投诉渠道和机制也很重要,应依据原文化部出台的《关于规范营业性演出票务市场经营秩序的通知》,对擅自从事营业性演出票务代理、预售、销售业务的,依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给予处罚。
业内人士建议,二手票务平台首先应明确自己的角色定位,明确加价的具体规则、具体幅度和上限。
“若仅仅是提供交易的中介平台,则不应直接向消费者收取票款、费用;如是票务代理商,其行为后果由委托人承担,因此应明确委托人是谁,出示授权依据;如是卖家,应在平台明确其身份和联系方式,直接对消费者负责。对服务协议等格式条款应按照合同法规定,公平合理地确定协议内容,并以合理的方式进行说明提示。”刘惠明说。
“当然消费者最终要有防范意识,对缺乏信用的二手票务平台,要慎之又慎。”周世兴提醒,在通过第三方支付时务必小心,发现权益受到侵害时积极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