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将积极会同财税部门,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对文化服务出口、境外投资、营销渠道建设、市场开拓、文化贸易人才培养等方面给予支持,同时随着“营改增”改革试点工作的继续推进,落实对国家重点鼓励的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实行增值税零税率或免税。
据了解,我国将减少对文化出口的行政审批事项,简化手续,缩短时限,尽快培育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成为海关高信用企业,享受海关便捷通关措施。同时,商务部将加快境外投资管理制度改革,简化境外投资行政许可程序;支持文化领域境外投资,继续利用对外投资合作专项资金为包括文化企业在内的企业境外投资提供资金支持。业内人士认为,现在货物贸易是顺差,而文化贸易是逆差。由于外需减少,全球经济放缓,货物贸易增长有难度,在这种情况下,为了更好地发展对外贸易,应该把对外文化贸易作为一个新的增长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