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碰瓷”网红商标不可取

   2019-08-19 人民日报海外版210
核心提示:“碰瓷”网红商标不可取
       用自己的姓名竟被正告侵权?最近,闻名短视频博主敬汉卿就因姓名被某公司歹意抢注商标而“惹上官司”。虽然多家渠道表明将为其供给法律协助,更好地保护视频创作者的合法权益,但这场风波导致的流量下滑、粉丝流失等丢失,却注定成了难以拯救的现实。

所谓“歹意抢注商标”,顾名思义,便是一些公司以极低的本钱抢先抢手商标,再经过收取转让费、授权费来对受害人进行敲诈勒索。鉴于我国的商标注册以“在先请求”为一般原则,一旦商标被抢注,企业或个人想要再拿回来,不得不踏上绵长的诉讼之路。近年来,跟着图文、视频等自媒体职业的快速发展,一些“商标流氓”便盯上了网红经济这块肥肉。许多网红缺少相关常识产权认识,一些公司便使用信息不对称下手抢注,令原使用者措手不及,给网络红人的姓名权、名誉权以及经济利益带来极大损害。

从本质上看,歹意抢注商标的行为是一种对常识产权的滥用。《2018阿里巴巴数字经济营商环境报告》显现,截至2018年末,各种滥用常识产权进行的歹意投诉,占阿里巴巴常识产权保护渠道投诉总量的24%,这其中阿里现已识别出的歹意注册商标就有1500多个。原本,包括商标权在内的常识产权制度规划是一种保护立异的利益平衡,意在经过设置一定垄断权来刺激立异主体、激发立异动能,而一些“以保护之名渔利”的行为不仅没有发明任何价值,反而给常识产权保护抹了黑。

现实上,面对歹意抢注商标的行为,也并非无计可施。首要,网红所属的渠道能够构建起完善的网红商业价值开发管理制度,建立网红名人的常识产权布局规划,将商标歹意抢注扼杀在摇篮之中;其次,立法与管理部门也能够进一步完善商标法,包括商标评定时加强对在先权力的审查力度,对于大量歹意抢注大流量网红商标的行为予以驳回;最后,网络红人本身也要进步维权认识,长于寻求渠道维权机制协助,学会用法律的武器保护本身合法权益。

当时,我国的互联网经济正在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网红工业也将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能够预见,跟着更多“萌新”网红入场,一些“商标流氓”还会玩出一些新花样。但不管怎样,加大对歹意注册、囤积商标、不正当重复注册行为的整治力度,不仅是依法保护网红合法权益的应有之义,也是促进职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经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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