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主播轻松聊个天一月就能赚8000元!”这样诱人的招聘广告,很容易勾起年轻女孩入职的冲动。然而,梦想很丰满,现实却很骨感。据报道,21岁的女孩李华梦想成为一名网红,入职一家公司后,她在被人怂恿之下选择了贷款整容。然而,做了21天主播,说好的月薪8000元到1万元,最终工资没有剩余,反而还倒贴了几百元。心灰意冷的李华恍然大悟,“其实我自己就是做了个美梦,现在梦醒了,懂得了人生需要脚踏实地”。
如今,李华的网红梦终于醒了,实在不容易。在经历了一番整容折腾,付出了不少金钱代价之后,她顿悟出来的“人生需要脚踏实地”道理,朴实而有力,对个人来说,也不失为一笔宝贵的人生财富。当然,还应当看到的是,这份痛苦经历的制造者,并不是网红梦,或者是怀揣网红梦的年轻女孩。
种种迹象表明,在李华们还未察觉时,她们就已经成了他人窥伺的“猎物”:先是发布令人心动的招聘主播广告,接着是劝说应聘者“医疗美容”,再就是让对方以个人名义借“整容贷”,最后就坐等对方开工“还贷”……这样一环套一环的“手法”,与之前曝光的“套路贷”路数,在“攫取钱财”的本质上,并没有多少的区别,只不过后者往往与黑恶势力挂钩,还使用或软或硬的暴力手段等。
但是,对于李华们来说,面对精心设计的“整容贷”,想要全身而退、讨个公道并不容易。从报道情况看,该公司的工作人员将李华带到一家整形美容医院“整容”,并用个人身份信息办理了分期贷款的手续,是在合同还未签订之前。这就意味着,从法律上看,李华的整容和贷款,都是个人的行为,而与该公司无关。尽管据李华表示,有关工作人员曾有过“如果没钱也不要紧,公司可以用我个人名义办理贷款,钱从美容津贴中出,不需要你花钱”的承诺,而这样的口头承诺,显然不可能写进合同中,也很难进行查证,这就增加了当事人维权的难度。
不过,越是看似“天衣无缝”、无懈可击的“整容贷”,反倒越容易露出“马脚”来。翻看报道,一些情况确有蹊跷,“这家公司在一家宾馆的5楼,甚至连公司名字都没有”。合同还未签,公司便直接带着她来到了整形美容医院,“让我带着身份证和银行卡去的”,“到了医院,公司工作人员与医院都很熟悉”……这些反常的情况,在某种程度上说明,该公司对“整容贷”轻车熟路、早有谋划,与整容美容医院等机构的“关系”也非同一般,而李华的这番遭遇,很可能并非个案。
从民法角度看,如果证实该公司使用“欺诈手段”,存在“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情况,上述“民事行为无效”,也就是说,“整容贷”应归入无效,因此取得的“不义之财”,应返还给对方。当然,这仅是民事法律责任。对于警方而言,还有必要“顺藤摸瓜”,搜集更多“整容贷”的证据。如果证实有关方面确有“诈骗行为”,则必须追究其刑事责任。
每个年轻人都应当有属于自己的梦,也包括网红梦,但在现实追梦的过程中,还须谨慎一些,切不可被花言巧语蒙蔽双眼,一旦掉进了陷阱,就会付出惨重的代价。作为立法者、执法部门,面对“整容贷”等大行其道,也有相应的责任。及时堵塞制度漏洞,依法打击借梦骗财的不法分子,让年轻的追梦者少走一些弯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