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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吨脐橙26元”网店已恢复运营

   日期:2019-11-09     来源:新京报    浏览:8    评论:0    
核心提示:“2吨脐橙26元”网店已恢复运营
      近日,一条“26元买4500斤橘子”的消息引起热议,一淘宝店主操作失误,将脐橙价格标错。这一失误被一名B站(哔哩哔哩网)UP主(音视频发布人)发现,他号召粉丝去该店铺大量下单。此后,B站将该博主封禁。淘宝表示,坚决抵制恶意下单的“羊毛党”。

网店主操作失误被“薅羊毛”

近日,一家名为“果小云”的淘宝网店在店铺首页发文称,由于店铺负责人操作失误,店内的脐橙货品标价出错,导致一晚上来了几万条订单,发不了货,涉及700万元,自己还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网店是自己和叔叔合伙凑钱开的,二人都是农民出身,希望买下脐橙的用户能将订单退掉。”

一个操作失误如何能吸引这么多的订单?据网友爆料,一位名为“路人A-”的B站UP主在自己的粉丝QQ群发布了这家店铺操作失误的信息,号召粉丝去该店铺大量下单。

网友贴出的群聊截图显示,“路人A-”的真实意图并不是橙子,而是利用商家工作失误,拍下商品,商家无法发货,买家就可向客服举报并领取赔偿。截图显示,已有买家在11月3日收到432元投诉赔付。

事件发酵后,11月6日下午,“路人A-”在B站发文,承认在粉丝群转发了店家操作失误的信息,会向商家道歉,同时表示自己并没有拍下订单,也没有投诉赔付。

涉事博主被封禁 淘宝“保护”网店

11月7日下午3点46分,B站官方微博发文称,经核实,站内用户“路人A-”看到淘宝天猫店家“果小云旗舰店”将26元4500克的脐橙误设置为4500斤的消息后,引导粉丝利用商家价格漏洞获利,用户本人承认错误行为。B站将封禁其站内账号,直至其妥善处理本次事件。

淘宝网官方微博对此回应称,在发现异常情况后,已经第一时间把这家店“保护”起来,以避免更大损失。“我们会在法律、规则允许的情况下,尽最大可能减少各方损失。我们相信,公平的同时还应该有更多的人情味。”另外,淘宝方面表示,坚决抵制恶意下单的“羊毛党”。

昨日,记者看到,被恶意下单的淘宝店铺已经恢复营业,该网店在店铺首页发布感谢信称,感谢大家的关心,经过与客户多日协商,很多客户对此表示理解,愿意退款处理。

记者还注意到,该店在昨日上午挂出唯一商品脐橙,可正常下单。截至昨日中午12时,已有近七千人付款购买该商品。

■ 追访

涉事博主疑多次引导粉丝“薅羊毛”

点开“路人A-”在B站的账号可以看到,截至11月8日上午,还拥有57.3万粉丝,投稿视频显示共计836个。2018年2月开始,“路人A-”的每个视频下方的信息栏中都会留下QQ群号。

记者浏览“路人A-”发布的视频发现,这位UP主不止一次利用网店失误“薅羊毛”。

今年9月2日,“路人A-”发布名为“网上0元买了8瓶肥宅快乐水,卖家居然真给发货了!这也太良心了吧!”的视频,向粉丝介绍自己利用天猫优惠券设置错误,仅用3元钱就买到了八瓶可乐。视频显示,该网店客服误把针对专属客户的25元优惠券设置成自动回复就可领,原价28元的整箱可乐也可使用这一优惠,于是“路人A-”仅用3元就买到了8瓶可乐。“路人A-”还提到,起初店家不想发货,导致超过规定的发货时限,又赔付了自己5元。“最后是‘白嫖’可乐,还倒赚2元红包。”这位UP主这样总结自己的本次购买经历。

知乎网友“每一天快乐”告诉记者,自己收到了不少曾加入该UP主粉丝群网友的截图,包括这次事件,近期已发生3次。其他两次是淘宝美特斯邦威广仁专卖店,店家设置失误,将羽绒服价格设置为49元,导致大量恶意下单;意大狐旗舰店,由于系统故障,在该网店拍下6双以上的鞋子可以获得折扣,仅需100多元。

记者查看了上述两家网店的经营状态。目前,淘宝美特斯邦威广仁专卖店仍在正常营业,但意大狐旗舰店店铺首页已经贴出“关店倒计时”的红色图片。

■ 律师说法

标错价属“重大误解” 卖家可申请撤销合同

新京报记者梳理发现,因商家标错价格而产生的纠纷,在互联网时代时常发生。律师表示,此类事件中,若商家对标价存在重大误解,可通过诉讼或仲裁的方式行使撤销权,维护自身权益。

北京浩云律师事务所特邀顾问王艳芳律师表示,买卖关系双方适用于合同法,按照合同法现行规定,合同可撤销具有几个情形:1)重大误解;2)显失公平;3)欺诈、胁迫;4)乘人之危等意思表示不真实或不自由的事由。

王艳芳认为,从已公示的信息看,显然是店家对橙子售卖单价有重大误解,可以按照《合同法》第54条规定的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情形申请撤销。

被“薅羊毛”误伤应当如何自救?北京朝阳法院民二庭副庭长赵鑫表示,商家在发现自己被“薅羊毛”误伤后,首先可以向买家说明情况,由买家自行撤回订单,商家将货款退还。如果买家不同意撤单,商家因此难以承受巨大损失的,可以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撤销合同(向仲裁机构申请需要买卖双方达成明确的仲裁协议)。

《民法总则》规定,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三个月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所以,赵鑫建议,商家务必在订单形成后的3个月内到法院起诉或者申请仲裁,否则合同将不能被撤销。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因为店家标错价格或数量导致合同被撤销,店家可能被认定为有过错的一方,需要赔偿买家的实际损失。买家如果系明知合同无法实际履行而下单订立合同,其因合同履行可获得的收益预期实际为零,在网络购物的成本几乎为零的情况下,可能会被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认定为不具有实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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