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讯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的《大连慎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刘广英提供虚假证明文件一审刑事判决书》显示,2015年,大连长波物流有限公司(简称“长波物流”)依据虚假的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在吉林银行大连分行获取5.8亿元贷款,该贷款现已逾期至今未还。截止2018年12月18日,吉林银行大连分行贷款本息至少损失6.54亿元。另查明,长波物流因未如期偿还借款,吉林银行大连分行已分别向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和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已立案受理,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中。
刑事判决书指出,2015年,长波物流在吉林银行大连分行申请办理贷款5.8亿元,办理上述贷款过程中,长波物流向吉林银行大连分行提供了大连慎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简称“慎明事务所”)出具的长波物流2011年-2014年度的审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