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伦周刊》12月3日消息,美国众议院当地时间周三表决通过《外国公司问责法》(Holding Foreign Companies Accountable Act)。今年5月,美国国会参议院通过《外国公司问责法案》,对外国公司在美上市提出额外的信息披露要求。
该法案要求,外国发行人连续三年不能满足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对会计师事务所检查要求的,禁止其证券在美国交易。
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5月24日表示:从法案以及美国国会有关人士的言论看,该法案的一些条文内容直接针对中国,而非基于证券监管的专业考虑,我们坚决反对这种将证券监管政治化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