座谈会上,圆通、顺丰、汇通、韵达等快递企业相关负责人和法务总监就近些年因从业人员犯罪导致的快件丢失、损毁情况,提出了相关刑事法律规定的适用和修改建议。
自200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修订施行以来,快递作为我国新兴产业,发展势头迅猛。快递业从业主体和服务内容呈多元化态势,法律关系复杂,面临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需要通过相关刑法规定予以规范和保障。
近些年,快递服务领域发生的刑事案件在犯罪主体和犯罪客体方面,与邮政政企合一时期相比已发生明显变化,有必要深入研究有关刑法适用问题。
邮政管理部门高度重视快递服务领域的刑法适用问题,将继续组织、引导行业协会和快递企业,整合各方面力量,积极协调、力促相关部门开展此项研究,促进快递行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