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物业培训
《物业管理条例》第33条:从事物业管理的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建人教专[1998]244号文件要求,“持证者必须接受规定的继续教育,由培训机构负责做好继续教育记录”,“每三年进行一次”。
一、连云港物业经理取证培训
1.培训对象
在岗未取得《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的管理人员和新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人员。
2.培训费用:1580元/人(含:培训费、教材费、证书费、午餐、大量网络视频及资料)。
3.培训证书
学员学完全部课程并考试合格者,由建设部人事教育司颁发《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持证上岗全国通用。证书官网查询。
4.报名资料
1寸彩色照片3张,
身份证复印件1份.
二、连云港物业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年检)
1.培训对象
2007年12月31日前已持有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颁发的《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企业经理、部门经理、管理员),未参加过继续教育的人员。
2.继续教育培训费:790元/人(含培训费、教材资料费、考试费、午餐、提供大量学习资料和网络视频)。
《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原件
身份证复印件1份。
报名地址:苏州市金门路158号协和大厦20层2012室(石路苏宁电器楼上)
0512-65586575
0512-65586576
QQ:964999168
QQ:964945939
飞信:426692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