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核准注册的商标,自核准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其侵犯了在先权利或利益的,或任何人认为其违反了禁注条款或产生不良的社会影响的,均可以向商评委提出无效宣告。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不受五年的限制。
材料清单
1、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公司:营业执照(盖公章);个人:身份证】
2、商标无效宣告申请书首页
3、商标代理委托书
4、商标无效宣告理由书
5、商标无效宣告材料目录
6、商标无效宣告证据目录
7、无效宣告商标注册号
8、证据材料
证据材料明细
1、商标设计理念及其独创性、使用情况(知名度)
2、企业简介
3、企业所获得的各项荣誉或在行业内的排名情况
4、企业最近三年的销售合同和发票
5、企业对外宣传的媒体报道或图片广告(具体到合作媒体、并提供合作合同及发票)
6、企业销售产品的外观彩图
7、最早使用此商标的证明材料
8、其他可证明企业产品知名度的证据材料
http://www.bjshoujie.com/register/152-cn.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