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成立之后,需在领到税证的七个工作日内去税务主管机关办理报到,然后在次月的15日之前申报上个月的税务情况。
一、报到所需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开业通知书原件
2、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
3、公司章程原件
4、租赁合同原件
5、验资报告原件
6、银行进账单、出账单、政府部门工本费
7、公章、法人章
8、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报税需提供的单据:
银行回单箱里的所有单据(与贵公司基本户相关的支票存根、进账单等等)、当月开出的所有发票、支出和收入发票(如:租金管理费、水电费、公司电话费、办公费、交通费、社保费、税费、防洪费、餐饮费、购日常用品等等此类发票),收据无效。为了保障贵公司利益,如银行余额不足,请及时到银行补足余额。以便申报期间顺利进行扣税,避免产生滞纳金。
三、报税时间:
增值税及营业税、城建税、教育附加税为每月15号前;企业所得税为4月15号、7月15号、10月15号、1月15号前,防洪税每半年征收一次;税务需如期申报,根据税法规定,逾期申报,每天罚款30元,请配合我司会计做好税务申报工作,以免对您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及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