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SN/T 1259-2003对出口柔性集装袋的老化性能作了规定。该标准要求对出口集装袋依据ASTM G53-1988标准进行抗紫外线试验:应用B型荧光紫外线灯进行,试验持续时间为144 h,在为50~70℃中紫外线照射8 h与50℃冷凝条件下4 h交替进行。GB/T 22411-2008首次对危险货物塑料编织袋包装的抗老化试验方法进行了规范,要求依据ISO 21898:2004对样品进行试验。但现行GB 8946-1998和GB 10454-2000等仍仅要求对袋的外观和物理性能进行检验,没有具体的要求老化性能。实际调查中发现,仅有少数厂家向原料中添加抗老化剂来保证塑料编织袋产品的抗老化性能。
我国西部地区特别是甘、青、宁、新等省(区)光照时间长,紫外线强烈,实际使用中装载货物后的包装件多数露天存放。如南疆及柴达木盆地的沥青、内蒙古乌海地区的硅铁和碳化硅等,其包装老化破损严重,无法保证使用期内的包装安全。包装强度的降低甚至丧失,必然影响对内装物的保护,造成货损、货差和安全事故,带来经济上的严重损失。倘若装载危险货物,在贮存和运输过程中还会带来安全隐患。另外,塑料编织袋包装老化后回收困难,会造成白色污染,因而塑料编织袋产品有良好的抗老化性能极为重要。
郑州宏展编织袋厂生产的塑料编织袋、纸塑复合袋、吨袋等塑编产品,均可根据客户的需求增加抗老化剂,以保证客户在使用我厂生产的塑料编织袋对产品进行包装时的质量安全。宏展编织袋厂的一贯宗旨是:客户致上,品质第一!想客户之所想,为客户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