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宾馆不慎丢失财物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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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货 广东深圳市罗湖区
品牌 广东世纪华人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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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 2013-06-20 1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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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世纪华人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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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侵权纠纷律师提示核心内容:案件情况:刘某,于2007年12月5号晚住宿与藤某开办的成都宾馆3017房,次日起床后发现自己装有5万元现金和价值1000元的手机、价值3万元的九眼珠的黑色手提包,不翼而飞。经刘某回忆,凌晨6点多他曾经起床上过一次厕所,由于太累上完厕所后没有反锁门 就又睡着了。次日刘某报案,经公安机关侦查,在宾馆的厕所内发现了一黑色的手提包,经刘某辨认就是自己丢失的包。

    本案的法律规定很简单,《消费者权益保障法》也规定得很清楚,如果刘某能够证明自己确实是在住宿时丢失了这么多财物,那么宾馆就要无条件赔偿。但是这里存在的问题是刘某“举证不能”,所以刘某最终肯定要败诉。

    深圳侵权赔偿律师提醒大家,以后在住宾馆时一定要把贵重物品存放在宾馆的存放处或者吧台,并让宾馆开具收据,不要自己造成无谓损失,希望能引起大家的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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