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品为白色至乳白色结晶性粉末或微黄色结晶或蜡状固体,无臭。熔点48~63℃,沸点264~270℃.带有酚类的特异臭气和有刺激性的气味。不溶于水,易溶于乙 醇(40g/100ml,25℃)、甘 油(1g/100ml,25℃)、猪油(50g/100ml,50℃)、玉米油(30g/100ml,25℃)、花生油(40g/100ml,25℃)和丙 二 醇(50g/100ml,25℃),BHA对热稳定,在弱碱条件下不易被破坏,与金属离子作用不着色。长期贮藏则带黄棕色。可压缩成重几克的圆柱体。3-BHA的抗氧化效果比2-BHA强1.5-2倍,两者合用有增效作用;是脂溶性抗氧化剂中常见的一种,易溶于油脂,用于防止食品油脂的氧化酸败及油烧现象。
我国《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1996)中规定:丁基羟基茴香醚可用于食用油脂、油炸食品、干鱼制品、饼干、方便面、速煮米、果仁罐头、腌腊肉制品、早餐谷类食品,其最大使用量为0.2g/kg。
在动物油中用量为0.001%~0.01%; 植物油,0.002%~0.02%;
焙烤食品,0.01%~0.04%; 谷物食品,0.005%~0.02%;
豆浆粉,0.001%; 精炼油,0.01%~0.1;
台湾省《食品添加剂使用范围及用量标准》(1986)规定:可用于油脂、奶油、干鱼、贝类制品及其干制品,其使用量低于0.2 g/kg;用于冷冻鱼、贝类及冷冻鲸鱼肉的浸渍液,低于1 g/kg;用于口香糖、泡泡糖,低于0.75 g/kg。
FAO/WHO(1984)规定:用于一般食用油脂,最大使用量为0.2 g/kg。与二丁 基 羟 基 甲 苯合用时,没食子酸酯、特丁基对苯二酚合用时,没食子酸不得超过100mg/kg,总量为0.2g/kg;用于人 造奶油,单用或与二丁 基羟基甲 苯、没食子酸酯类混合使用时,没食子酸酯类不得超过100mg/kg。不得用于直接消毒,也不得用于调制奶及其制品。
日本规定:在油脂、奶油中使用低于0.02%;鱼、贝 类冷冻品浸渍液用量低于0.1%。
规 格:符合国家标准GB3263-82和英国药典1980年版,美国药典XXI版,化学试剂标准,美国食品 FCC-IV标准。
含量(干基汁),% 98.0~102.0
熔点:℃ 148~151
重金属(Pb)% ≤0.001
灰份(硫 酸盐),% ≤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