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及年检
会计人员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会计人员从事会计工作的必备资格,是会计人员进入会计行业的门槛。属地管理,在全国通用。
会计报考条件
(一)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1]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具备一定的会计专业知识和技能;
(四)热爱会计工作,秉公办事。
被吊销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符合重新申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条件的,均须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薄、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
免试条件:符合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相关规定且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下同)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的人员,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
会计从业资格年检(会计年检)
《会计从业资格证件》实行定期年检制度。
《会计从业资格证件》年检,主要审核和检查会计人员的下列情况:
1、完成规定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和学时的情况;
2、工作单位、学历、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变更情况;
3、《会计从业资格证件》注册登记情况;
4、会计人员遵守财经法规、会计职业道德、依法履行会计职责情况;
5、财政部门的其他规定。 会计人员在规定的年检时间内(按"号码"尾号相应月份)到各区县财政局、市财政局会计人员服务中心进行《会计从业资格证件》的年检。
年检期间,下列人员提供有效证明可以不参加年检,但最多只免检一次。
1、出国进修会计专业人员;
2、住院(六个月以上)的病人;
3、休产假人员;
4、应征入伍后非从事会计工作人员;
5、其他特殊情况。
会计年检时,原则上要求出具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手册、会计电算化合格证件。要求会计年检时必须出具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登记情况、会计电算化合格登记情况,否则不予年检会计。
办理程序:受理—审核—办理 需提交的材料:
1、会计从业资格证件(原件)。
2、本人身份(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