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继续教育
继续教育是根据《会计法》、《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要求,会计人员无论是否从事会计工作,每年都要求参加继续教育培训。
我公司是河南省财政厅、郑州市财政局备案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单位。
一、 培训内容
(一)必学内容
1、企业单位会计人员
(1)最新税收及会计政策解读(四个学时)
(2)《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解读及运用(四个学时)
2、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
(1)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与财务制度新解(四个学时)
(2)《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解析(四个学时)
(二)选学内容会计人员在完成上述必学内容后,可根据需要从网校提供的其他相关课程中选学,每个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的会计人员,当年所学的必学内容与选学内容须达到24个学时(含考试时间)。
二、合作网校: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中华会计网校www.chinaacc.com)、北京东奥时代教育科技有限公司(www.dongao.com)。
三、学习方法
1、由会计人员登陆河南省财政厅门户网站—会计管理系统(http://www.hncz.gov.cn:8002/henancms/),选两家网校提供的课件进行网上学习。
2、选学课程前可以对两个网校提供的课件分别进行免费试听,试听时间15分钟,选定一家网校相应课程之后,通过网上一次性缴费,按学时完成继续教育学习任务。
3、正式开课后5分钟不动鼠标即停止计时,原计时有效,可以累计。
4、会计人员学习的学时可以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每科考试合格后通过会计管理系统自动记入本人信息库内。
四、缴费办法统一收费标准,每人当年进行一次继续教育学习应通过银联卡缴学费人民币60元,补课80元。
五、具体要求
(一)继续教育学习周期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凡在当年学习周期内没有完成规定学时学习的,须在下一年度进行补课,补课内容为网校提供的选学课程。
(二)符合以下条件的,提供相应证明,视同完成继续教育任务,经省财政厅会计处确认后,输入会计管理系统个人信息库内:
1、在职参加会计、审计、统计、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及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考试。提供以上考试成绩证明到属地会计管理机构备案;
2、在职参加普通院校或成人院校会计、审计、财务管理、理财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等国家承认的相关专业学历教育。提供院校学籍证明到属地会计管理机构备案;
3、在职独立完成通过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财政部门或会计学术团体认可的会计类研究课题或在省级以上(含省级)经济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提供有关课题、论文原件到属地会计管理机构备案。
4、高级会计人员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继续教育培训班,经省财政厅会计处确认后,输入会计管理信息系统个人信息库内。
(三)会计人员超过50人(含50人)的单位,确有特殊需求进行面授培训的,可到当地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申请,经省级会计管理机构批准后,可予以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