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证书FF,要办理有什么要求?CO
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证书FF,又称Form. F。中国与智利自由贸易区享受优惠待遇而接受本证书的国家。在中国,由国家质检总局设在各地的检验检疫机构负责签发这种原产地证书。
1、2006年10月1日起,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开始签发FORM. F证书
2、证书中所申请的产品限于《中智自贸区协定》项下智利海关给予关税优惠的产品。
3、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采用规定的统一格式格式F(FORM. F),用英文填制。其填制要求见证书正本背面所列的填制说明。
4、中国—智利自贸区原产地优惠原产地证明书FF申请书统一使用普惠制原产地证申请书
5、HS编码填写我国现采用的国际协调统一的六位HS编码。
6、还需用英文加填签证机构的名称、地址、电话、传真应是在智利海关备案的直属检验检疫局。
7、产品必须符合中国—智利自贸区原产地规,直运规则。经香港、澳门转运的货物,必须向香港、澳门中国检验有限公司申请办理“未再加工证明”
8、申请FORM. F证书时,必须提交《中国—智利自贸区原产地优惠原产地证明书申请书》、FORM. F证书、其他证明文件
FORM F 出口智利的“金质证书”
中国与拉美国家签署的第一个自由贸易协定——《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协定》(以下简称《协定》)开始正式实施后,中国近6000种输往智利的产品可凭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FORM F证书享受零关税优惠。
签发机构:检验检疫机构是签发FORM F证书的唯一机构,企业可向当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申请注册备案后,申办该证书。已注册的,向当地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开通该项业务即可。
原产地规则:申请FORM F证书的产品必须符合《协定》中所要求的原产地规则。符合原产地规则要求的产品分完全获得产品和非完全获得产品两个方面。完全获得产品就是完全在我国境内种植、
养殖、捕捞、生产加工的产品。而非完全获得产品是指产品中含有进口成分,但该产品中所含产自原产国(中国和智利)的原材料的价值不得少于40%。除上述两种情况外,部分产品还必须符合“特定
产品的原产地规则”。此外,所出口的货物还必须符合直运规则,即出口货物必须由出口国直接运抵给惠国,中途不得重新包装或再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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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 一般原产地证CO、普惠证FA、东盟产地证FE、智利产地证FF、亚太产地证FM、中巴产地证FP、欧盟纺织品产地证、秘鲁产地证FR、欧盟丝麻制品产地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