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利客户要求提供智利自由贸易区产地证书FF清关,请找---深圳市杰鑫诚为您服务!15013916156 张小姐
根据智利海关在2007年1月17日召开的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区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中反馈的信息及中智双方在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区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中达成的一致意见,现将Form F签证要求做出如下补充通知:
一、证书申请人必须严格按照中国-智利自贸区原产地规则、签证操作程序及证书背面的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证书填制说明(见附件)填制证书, 保证所签发的原产地证书符合协议规定,以维护我出口企业的利益。
二、证书第一栏出口商必须填写中国内地注册的企业。
三、证书第二栏应按填制要求所列的填写内容填制(详见证书背面的填制说明)。
四、证书第三栏收货人必须填写智利企业,也可同时注明收货人和进口商,例如"Citibank NA Chile on behaIf of Chile Company SA"。
五、证书第六栏“备注”,如果不涉及非缔约方发票,该栏可不填;如果涉及非缔约方发票,该栏须填写中国内地生产商的名称、地址。
六、证书第七栏不得超过20 项,超过20 项的部分须另外签发证书。
七、证书第十三栏应填写申请人提交给签证机构的发票的有关信息,如发票金额可填FOB或CIF等。
优惠原产地证在国际贸易中被称为“有价证券”和开启国际市场的“金钥匙”,是根据相关国家的优惠原产地规则和有关要求,出口受惠国官方机构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受惠国的出口产品在给惠国享受在最惠国税率基础上进一步减免进口关税的官方凭证,为出口企业节省费用支出或相应提高产品出口价格,扩大企业利润空间,提高产品竞争力;对进一步拓展国际市场、拓宽出口渠道有相当大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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