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漆絮凝剂漆凝剂
有时候漆雾絮凝剂在小试时,使用漆雾凝聚剂的效果很好,上机使用后就达不到效果,
其实这个漆雾絮凝剂跟药剂的投加量有关,一定要计算正确的投加量,使其达到最好的效果
一般添加漆雾凝聚剂的计算基准:
漆雾凝聚剂A剂:落漆量(指落在水中的油漆量)=1:4-8
漆雾凝聚剂B剂:漆雾凝聚剂A剂=1:1
例如,喷漆量为每天100kg,附着率(是指吸附在对象上的油漆量)为60%,那么添加量的计算
为:
落漆量=100(1-60%)=40kg/天
漆雾凝聚剂A剂:40公斤/天×1/4(或1/8)=10~5公斤/天
漆雾凝聚剂B剂:40公斤/天×1/4(或1/8)=10~5公斤/天
计算结果显示,漆雾凝聚剂A剂的使用量为10-5kg/天。漆雾凝聚剂B剂的使用量为10-5kg/
天。但是由于系统与管路中在使用最初时,会有残余的漆吸附在上面,故使得用药量可能会较
高,但是随着用药使系统与管路中吸附的漆逐渐被清除干净后,使用药量也就随之降低,最后
达到稳定。
漆雾絮凝剂的用药量和漆料的特性、落在循环水中的油漆量、系统的设计有很大的相关
性。这其中与落漆量的关系最大。在推荐用药量的阶段,苏州昊诺的专业人员,会根据实际
用药状况及用药后的效果,来进行逐步调整使用量最少,使用后效果最好的药剂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