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商务部流通业发展司发布了《融资租赁企业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内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全部纳入其中。
目前在我国,三类融资租赁公司分别适用不同的管理办法。金融租赁公司、外资租赁公司分别适用《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外商投资租赁业管理办法》,而内资融资租赁公司尚无专门的管理办法。此次《征求意见稿》的出台或将弥补内资融资租赁管理办法的缺失。
按照现行规定,三类融资租赁公司的准入条件差异较大,金融租赁公司、外资融资租赁公司、内资融资租赁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金要求分别为5亿元、1000万美元、1.7亿元。关于租赁物范围的规定也有所差异,金融租赁公司为“固定资产”,外商租赁公司为各类动产和飞机、汽车、船舶等交通工具,而对内资融资租赁公司的租赁物范围尚无明确规定。
2012年8月,商务部发布的《内资融资租赁企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将内资融资租赁企业的租赁物范围规定为“可以自由流通的非消耗物,法律禁止流通或者限制流通的物不应作为融资租赁交易的标的物。”但这一规定并未在此次《征求意见稿》中得到延续,内资融资租赁公司租赁物范围的规定仍然“空悬”。
资信证明是银行出具的一份关于对个人或者公司的账户资金的一份资料,具体内容有,账户是否良好 是否有不良记录,银行账户里面有没有资金 有多少资金。一般情况下做投资 做合约都会用到资信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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