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限合伙企业的三大优点,到如今2015年,短短40年,风靡了世界各国的风投行业--合伙企业 。以有限合伙制募集创投基金已经成为海外创投的主要方式,从行业内的实践经验来看,业内企业今后将主要利用成立有限合伙企业的方式募集人民币基金。
二、合伙企业优点:
(1)有限合伙企业符合国际惯例。有限合伙是美国等成熟资本市场从事创业投资企业的主要形式;
(2)享受税收优惠。按照国家有关税务和《合伙企业法》规定,有限合伙企业不纳所得税,而由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我国创业投资企业选择有限合伙而不选择公司形式,一个重要原因是税收优惠,由合伙人自己缴税,避免双重税赋;从合伙企业分得的利润与其他个人收入汇总缴纳一次所得税即可——减少开支。
(3)分配机制灵活。有限合伙的收益或利润分配完全由合伙人之间自由约定,不受出资比例的限制。出资方式多样,劳务(有限公司无),评估作价都可以合伙人协商。由于法律对合伙关系的干预和限制较少,因此,合伙企业在经营管理上具有较大的自主性和灵活性
三、合伙企业的缺点:
1、相对于会司而言,合伙企业的资金来源和企业信用能力有限,不能发行股票和债券,这使得合伙企业的规模不可能太大。
2、合伙人的责任比公司股东的责任大得多,合伙人之间的连带责任使合伙人需要对其合伙人的经营行为负责,更加重了合伙人的风险。
3、由于合伙企业具有浓重的人合性,任何一个合伙人破产、死亡或退伙都有可能导致合伙企业解散,因而其存续期限不可能很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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